一、参保缴费方面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开通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可直接在平台办理。一些特殊情况只能到窗口办理,如首次参保的外省户籍人员且女性超过40周岁、男性超过50周岁等。
(三)参保单位如何开通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功能?
用人单位填写《福建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申请表》(表单下载网址://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四城区用人单位也可邮寄市社保中心办理,邮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三楼经办受理科。
(四)单位和职工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五)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根据不同情形,所需材料如下:
1.省内户籍人员在户籍地参保: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非本地户籍人员(含外省户籍人员和省内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参保: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非本地户籍或未持有本地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居民身份证,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4.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办理方式?
1.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申报表》即可办理;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si.12333.gov.cn),在“养老保险”模块下点击“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注册后按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后提交申请。
3.使用“闽政通”APP,搜索并进入“电子社保卡”服务,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后,点击“我要申请”, 按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后提交申请。
(七)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分别是多少?
1.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2.缴费基数:2025年,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433元-22164元之间自行选择。如按最低4433元计算,则2025年的月缴费金额为886.6元,年缴费金额为10639.2元。
(八)如何自助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1.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2.使用“闽政通”APP中的“社保服务”模块查询。
3.关注“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在“服务大厅”相应模块中查询(支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查询)。
二、转移接续方面
(一)什么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哪些类型?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就是把参保人在多地就业参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一地,把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以便今后累计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流向,分为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和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我省现已开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网上申请服务。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申请办理转移手续(首次申请时,须先办理个人用户注册,实名认证信息登记成功后方可申请)。建议关注“福建社保”“福州窗”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政策。
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经实名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在福州地区的选项选择“福州市本级”。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下载“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三)将原先在省内异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省内养老保险转移不用办,参保人员在省内企业保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不再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
(四)跨省就业人员在多个参保地区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五)跨省流动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地如何确定?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按照“从长、从后、从户籍”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具体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待遇领取方面
(一)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二)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闽政办〔1999〕62号)规定,退休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
(三)影响养老金水平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则养老金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四)养老金计算是否存在分档情况?比如15年一档、20年一档、30年一档?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即养老金不存在分档,按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五)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和在单位参保,养老金有区别吗?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所能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参保人员是一样的,待遇水平的高低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
(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还不足15年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愿继续缴满15年的,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退付个人账户。
(七)档案与身份证出生年月不一样如何处理?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文)规定: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本人档案中《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
(八)企业退休人员如何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首次领取待遇后次年同期作为其第一个认证周期起始时间,从这个起始时间起,每12个月至少认证一次,全年均可认证。因超期未认证被暂停发放的待遇领取人,办理认证之后会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1.自助认证。待遇领取人可通过“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中国领事”APP等服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现场认证。待遇领取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认证手续。
3.上门认证。对于高龄、重病、残疾、孤寡等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经本人或亲属预约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工作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4.境外居住人员认证。定居国外或出国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可以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认证;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待遇领取人,提供由香港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或者户政总署开具的证明,台湾户政事务所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户籍謄本等材料办理认证。办理认证手续时需提供退休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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